旅游景点门票计入什么科目-收到旅游景点门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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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旅游行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吗?
  2. 旅游业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吗
  3. 旅游业的税是多少
  4. 业务招待费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5. 观光经营销售货物。
  6. 旅游业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差额征税账务该怎样处理
  7. 旅游服务费能开增值税票吗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的有以下情形: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国有粮食企业除外。

旅游景点门票计入什么科目-收到旅游景点门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提供经纪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4、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扣除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开具普通。

5、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6、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老合同,选择扣除本金部分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时,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开具普通。

7、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

增值税专用有效期是180天。留抵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后,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旅***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吗?

正常做账,对于开票方,可以和专票一样算销项,确认收入,抵扣进项税,税率也和专票一样没有任何区别,只是受到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不可以开专票: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

2、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3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4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5、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6、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可以开具普通。

7、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扣除的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可以开具普通。

8、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可以开具普通。

9、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10、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

11、一般纳税人的单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

旅游业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吗

旅***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的。

开具增值税专用方法:

1、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同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开具增值税普通。

2、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同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开具增值税专用。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作用:

(1)增值税专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2) —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连接起来,依据专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

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

旅游业的税是多少

可以的,现在营改增了旅游业征收增值税只要对方是一般纳税人就可以开专用票。

据新税改制度相关规定,营改增后不变的是对旅游收入者继续执行差额征税的政策。变化的主要有两点:

一是纳税人身份的变化,由营业税纳税人改为增值税纳税人,而增值税纳税人又区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分别为3%、6%;

二是扣除项目的变化,原来营业税可从销售额中扣除的项目有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而增值税可扣除的项目比原政策新增一项“签证费”,令进项税基数降低,税负下调,从理论上来说,对于以出境游为主的旅行社而言是利好。

扩展资料:

开具增值税专用的基本要求

增值税专用作为抵扣税款的法定依据,其记载的信息必须全面、准确、合法,能够满足纳税人的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需要,满足税务机关的稽核检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的要求是: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并在误填的增值税专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增值税专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

(8)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

(9)不得开具伪造的增值税专用。

(10)不得拆本使用增值税专用。

(11)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增值税专用。(12)开具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13)纳税人使用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其填开的销售金额必须达到所限面额最高一位,否则,按照未按规定填开增值税专用处理,其抵扣联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14)不得超面额开具增值税专用。超面额开具增值税专用,是指纳税人在增值税专用“金额栏”逐行填写的销售额或合计行填写的销售额超过了该栏的最高金额单位。

凡超面额开具增值税专用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行为,购货方取得这种专用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税改增值税

业务招待费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按税率3%征收,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税率6%征收。

1、改征增值税后,饭店业的纳税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饭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与原先5%的营业税税率相比,其税收负担直接下降约40%。

第二类是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饭店,这部分企业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税率直观上提高了1%,但饭店的水、电、燃气、消耗性日用品以及固定资产、房屋装修及维护费用、其他外包服务等可按规定抵扣所含的增值税。

2、增值税与营业税的计算方式不同:营业税直接依据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而增值税要扣减成本费用中的进项税额后,再最终确定应纳税额。“营改增”消除了重复征税,由原来的道道征税变成环环抵扣。

扩展资料:

税规定:

增值税专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并在误填的专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

观光经营销售货物。

业务招待费的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

企业招待费属于社会消费,纳税人的社会消费属于个人消费的,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对于企业的业务招待费而言,可以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处理。即进项转出和视同销售。

1、进项转出

对于企业来说,一些业务招待费在实际发生时就知道不能抵扣,这时企业就可以直接进行转出处理。

比例说,业务员招待费里面的餐费。企业即使获得了餐费的增值税专用,也需要进行转出处理。

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降低财务人员的工作强度,餐费直接索要增值税普通即可。

另外,对于企业来说,一些外购产品并不知道最终的用途。企业在购入时直接勾选抵扣即可。当企业把这些产品当作礼品赠送给客户时,再进行进项转出即可。

2、视同销售

对于企业来说,不仅存在把外购商品当作礼品赠送的情况,也会存在把自产产品当作礼品进行赠送的情况。

当企业把这些自家生产的产品当作礼品赠送给客户时,企业需要进行视同销售处理。毕竟这些产品本身没有进行销售,但是最终却成为了个人的消费品。

在这样的情况下,增值税的链条就断了。为了增值税的链条更加完整、清晰,也为了不影响国家的税收,视同销售就变成了不可不做的事。

业务招待费具体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业务招待并不是简简单单地吃吃喝喝,我们不能把业务招待费等同于餐费。业务招待费具体包括的内容如下:

1、餐费

在业务招待费当中,餐费虽然不是唯一的费用,却也是占比较大的费用。毕竟,不了解中国的餐桌文化,想在中国开展商务合作,根本不可能实现!

2、赠送纪念品

除了餐费,在业务招待费里面最重要的一项就是赠送纪念品的开支。特别是对于一些依靠“会议销售”的企业而言,赠送纪念品的费用还是很大的。

3、旅游相关费用

对于企业来说,因为经营需要也会支出一些旅游费用。当然,旅游费用里面包括景点门票费用、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比方说,一些酒厂代理商会定期举办一些买酒增旅游的活动。其实,这些活动的费用,并不是代理商承担的,而是酒厂承担的。对于酒厂而言,这些费用就是酒厂的业务招待费。

4、差旅费

需要注意这里的差旅费,不是自己业务人员的差旅费,而是公司客户的差旅费。

如招待外部客户的住宿费,尽管取得了正规的,但需要通过“业务招待费”科目进行核算,而不是通过“差旅费”科目进行核算。

法律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服务。

(七)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旅游业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差额征税账务该怎样处理

主要看你们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

(1)如果经营范围包括销售货物,销售货物的收入就要独立核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不含税价款与17%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为购进货物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只要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可以抵扣进项税。小规模纳税人按不含税价款与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景区观光游览项目(如门票,观光游览车等)按照“服务业-旅游业”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

(2)如果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没有销售货物,销售货物和观光游览项目的全部收入直接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说明:其实按照严格的税法规定,只要销售货物的收入能独立核算清楚的(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没有直接关系)就要缴纳增值税。不过如营业执照上没有销售货物,而销售货物按增值税计算的税额小于按营业税计算的税额,在你们选择缴纳增值税时,税务机关可能不承认。因此直接按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判定是否需缴纳增值税比较妥当

旅游服务费能开增值税票吗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二、税额计算

由于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办法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中是以“有关政策 (三)销售额”规定的,并不属于简易征税办法,因此,对于一般纳税人选用此办法的,除了销售额中已抵减费用外,仍然可以抵扣其它正常进项税额。

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征收率3%

举例:浙江旅游服务经营企业A公司于2016年5月承接了杭州某单位的旅游服务业务,合同含税总价1091800元,约定游览浙江、江西省际沿路景点,并同意由B旅游公司分包江西景点游览服务,分包金额436720元。A公司安排客人游览浙江境内若干景区,旅途发生住宿费235500元、餐饮费184210元、交通费65370元、门票费60820元、游客人身意外险保费21850元、购物费37040元,均取得普通发/票。本月A公司取得水、电费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2550元,无其他业务发生。

分析:销售额可扣除费用不含游客人身意外险保费、购物费,因此本月增值税可扣除销售额为235500+184210+65370+60820+436720=982620元,扣除后的销售额为1091800-982620=109180元。

设A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则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征收率3%=109180÷(1+3%)×3%=3180元。

三、会计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会计核算

财会〔2012〕13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接上例,设A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应按3%进行价税分离:

1.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91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1800

2.支付B公司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42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2720

贷:银行存款436720

3.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5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5900

贷:银行存款545900

到目前为止旅游业属于传统服务业,还没有实行营改增,还要计算缴纳营业税,所以对于旅游企业来说,还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的。但是营改增是大势所趋,估计到2016年基本都要实行营改增了,到那时,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了。

如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恳请纳为盼,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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